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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3-12 14:49:04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北京市教委首批确定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之一。2013年将继续面向北京市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进行自主招生,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人才。学院将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试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探索高等职业教育院校进行多样化选拔录取方式的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

一、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已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文件精神,凡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我院自主招生。

二、招生计划

总计划32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分配如下:
专  业 学  制 计  划 其中农村户口计划 学费(元/年) 上课地点
模具设计与制造(快速原型设计方向) 3年 40 20 6000元/学年 院本部
数控技术 40 20 6000元/学年
应用电子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方向) 40 20 6000元/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20 6000元/学年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管理方向) 40 20 6000元/学年 东校区
软件技术 40 20 6000元/学年
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电脑应用方向) 40 20 6000元/学年 南校区
影视动画(动画方向.艺术类) 20 10 8000元/学年 东校区
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20 10 8000元/学年

三、报名办法

1、网上采集考生信息:考生须登录我院网站(www.bitc.edu.cn),按照 “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

2、现场报名确认:考生本人必须到我院现场报名处(学院本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报名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

(1)、《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办领取《2013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须如实、清晰、完整填写该《报名表》。考生须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表》须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2)、高中毕业生必须携带:具有会考成绩、操行评语的资料(如《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3)、中职毕业生必须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4)、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

①考生如有在高中阶段取得的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可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验审后学院收取复印件。

②请将需交的《报名表》以及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的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考生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③请考生提前做好体检,复试时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验审后学院收取《体检表》复印件。

四、选拔程序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工作。

1、选拔过程:选拔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除艺术类专业外,各专业初试阶段的考试方式为文化知识考试,复试阶段的考试方式为技能综合考核。艺术类专业先技能综合考核,后文化知识考试。

2、初试

(1)考生一般需参加初试,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复试。

(2)普通专业初试成绩(满分200分)= 初试阶段的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50分)+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满分30分)+ 相关证书成绩(满分20分)

艺术类专业初试成绩(满分200分)=技能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20分)+特长成绩(满分30分)+相关证书成绩(满分20分)+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满分30分)

(3)艺术类专业按照该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2倍);其它专业则按照所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2倍);

3、复试

(1)初试结束后,学院将达到初试合格线的考生按分数排序,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调整(一志愿报艺术的考生除外),考生按调整后专业进入复试。

(2)普通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50分)=技能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20分)+特长成绩(满分30分)艺术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阶段的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50分)

4、考试形式说明

(1)文化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能力,考题形式包括中文听力题、中文阅读题、基本计算题、英语翻译题、分析判断题等。文化知识考试的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2)技能综合考核:重点考查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试、中学阶段成长记录考察、考生本人特长等。考题形式以动手操作题及回答提问为重点。每位考生的技能综合考核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为120分。

五、成绩评定

1、总成绩的构成: 总成绩(满分350分)= 初试成绩(满分200分)+ 复试成绩(满分150分)

2、高中阶段成绩的计分办法:

(1)高中毕业生的高中阶段成绩:以普通高中会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圴值,并乘以0.3做为其高中阶段成绩。无会考成绩或会考不及格者,其单科成绩记为“0”分。

(2)中职毕业生的高中阶段成绩:以各学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圴值,并乘以0.3做为其高中阶段成绩。

(3)若高中阶段成绩是以“优”、“良”等形式评定的,则成绩对应的分值按以下方法折算:优—27分;良—24分;中—21分;及格—18分;不及格—0分。

3、相关证书成绩计分办法:相关证书是指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市(局)级(含)以上单位所颁发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资格证书,以及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的优秀称号和在文化、科技、体育方面获得证书等。证书计分按技能资格证书、荣誉获奖证书两类进行计算,各类满分10分。同类证书不累加计算。该项满分20分

4、特长成绩:指考生具有的体育单项、文艺、文化方面有特长的考生,本人报名时提出申请,并在技能综合考核阶段中,由招生专业考评组通过考生的现场展示、展现等环节,给予评审所得的分值。该项满分30分。

六、照顾条件

1、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和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和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的考生,免试入学。

2、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免文化知识考试。经技能综合考核合格,则优先录取。若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者,免试入学。

3、北京电子职教集团内的中职校校长可推荐本校3-5名品学兼优的考生。被推荐考生免技能综合考核,经文化知识考试合格,则优先录取。

4、退役士兵照顾10分(计入初试成绩)。

注: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在现场报名确认时,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复印件(A4纸),经过审核后,方可给予照顾。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除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外),必须参加初试和复试,才具备选拔录取资格。

3、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4、分专业按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不含照顾考生)。

5、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6、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收集考生报名信息:3月15—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校园开放日:3月16日(周六)9:00—16:00 在各校区举办自主招生校园开放日,欢迎考生和家长来我院参观、咨询。

3、现场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3月23日(周六)9:00—16:00。地点:学院本部。地址: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东四环霄云桥外大山子方向800米右侧)。

4、初试:3月31日(周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5、学院网站公布初试合格名单:4月10日(周三)。考生届时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拨打电话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6、复试:4月13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院网站上通知的为准)。

7、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18—21日。

8、学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4月24日。

9、寄发录取通知书:4月26日。

10、新生报到:5月5日(周日)8:30—11:30,被录取新生到被录取专业所在的校区报到。

九、其他事项

1、自主招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学生一样,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在校期间的学习、就业、“专接本”等政策一致,统一按文件规定执行。

2、考生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实际情况出具证明和提供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根据考生要求和学院住宿条件安排考生住宿。住宿费按照各校区的收费标准收取,每生550—650元/学年。

4、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学院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关事宜。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自主招生有关事宜的查询。

十、联系方式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64353978、64374282

招生专业咨询电话(3月13-23日开通,含周六、日,每日8:00—16:30):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专业:85305701;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技术专业:85305702;信息安全技术专业:85305708;软件技术专业:85305709;汽车电子技术专业:85305703,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85305704。

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传真电话:64374282

学院网址:www.bitc.edu.cn

十一、各校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学院本部地址: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东四环霄云桥外大山子方向800米右侧)

乘车路线:运通104、运通111、707、405、416、682、421、657路芳园里西站下车;运通107、408、420、701、847、983、571路高家园下车;677路丽都饭店下车;915、980、916、936、942、934、935、运通101、987、131、923、918、867、401、359、641、403、404、850路京顺路丽都饭店下车。955、946、976、911、621、688、418、988、445、401、402、909路将台路口北下车;516路芳园南里西区下车。

东校区地址: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

乘车路线:729、983、640、659、847路东坝中街下车;989、433路中铁十六局下车;350、750、672路东坝南下车;406、571路奥林匹克花园北门下车。

南校区地址: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侧)

乘车路线:特3、353、845、657、692、689、691、736路四合庄下车。

十二、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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